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扫描到手机查看 a>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应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提高文明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各自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负责人,落实各岗位责任。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等工作,并应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形成,做到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资料可打印、手写签名。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为原件,因故不能为原件时,可为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有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类整理和组卷,由各参与单位项目经理部保存备查至工程竣工。
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监督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
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该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备案登记表。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专项列出,按时支付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4、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地质资料,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相关的地下工程等资料。
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1、监理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安全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资料的项目及责任人。
2、监理安全管理资料应随监理工作同步形成,并及时进行整理组卷。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措施资料进行重点审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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