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马路致3车追尾,交通法规判定后车负全责
扫描到手机查看 a>近日,重庆九龙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为了礼让拄拐杖过马路的老人,竟然被后方的出租车追尾了。出租车身后的一辆摩托车也因为躲闪不及,也撞了上去。而路过的老人急急忙忙地走过去之后,在回头张望时还撞上了路边看热闹的摩托。
九龙坡区警方表示,据监控录像显示,老人过马路的地方并非是人行横道。虽然老人是导致这起连环追尾事故的原因,但后方的出租车和摩托车因没有保持合理车距、没有减速慢行,所以才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按照交通法规判定,因为这起事故是发生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所以后车承担全部的责任。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大多数网友认为责任在老人,并表示心疼第一位被撞的摩托小哥。有网友说:看摩托车手的装扮也是个外卖小哥,希望他没事,别影响之后的生活。
在2020年5月30日,安徽六安舒城县发生过一起因行人李女士违规过马路导致人车相撞的事故,不同的是,这起事故致驾驶员徐某死亡,李女士受伤。同年7月14日,舒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女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舒城县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穿公路护栏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李女士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且当庭自愿认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李女士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据此,舒城县法院作出判决,李女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称,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任何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在交通管制中,经常会发生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行为,这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本案中的李女士因自己违章行为造成他人车毁人亡,在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被判交通肇事罪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行人横穿马路害人害己,不仅会危害到自己的安全,很多时候也会影响到车辆的安全,当行人突然出现在马路中间时,很多司机在看到行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躲避或急刹车,但对于司机来说,这种躲避或急刹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当急刹车或紧急躲避时,司机是很难控制车辆的,尤其是一些大型车辆,很可能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即使司机能反应过来,汽车在正常行驶中采取急刹车也不可能一下就停住的,由于惯性的原因,肯定会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停住。所以行人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一不小心就会引发事故。
城市的文明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也是一直在倡导的,是居民个人素质的体现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