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省级抽查,自10月19日至10月29日在6个地市开展抽查工作

之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持续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根据应急管理部部署安排,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轮专项检查督导从2021年9月15日起至10月底,聚焦全省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共341家,重大危险源908个。检查督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市级全覆盖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的步骤实施,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部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企业对标自查率100%,市级交叉检查覆盖率100%,隐患问题整改100%,进一步巩固“消地协作”,持续提升防控水平,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日前,各地市交叉互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濮阳市赴新乡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新乡市赴焦作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焦作市赴洛阳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10月20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为持续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决定自10月19日至10月29日在濮阳、开封、新乡等6个地市开展省级抽查工作。
文章内容来源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