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五有”工作模式压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

广西河池开展“五有”工作模式,压实市、县、乡、村(居)民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五有”工作模式是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灭火力量建设、消防宣传教育5个方面,压实市、县、乡、村(居)民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措施要求。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等灭火救援力量建设提供依据。调动了党委宣传部门、村(居)民委员会、民间组织等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 五有 ”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工作有人管
实行县(区)指导乡镇,乡镇联系社区,社区干部负责网格,网格员督促楼栋长,楼栋长开展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2、消防设施有人建
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3、火灾隐患有人查
县级人民政府对扶贫产业领域和安置点民生项目,组织多部门开展上门服务和联合检查。基层网格员利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对村庄、社区实施常态化巡查整改。
来源:广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