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管理
一、工具的管理内容应包括:
a)检查工具是否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b)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c)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d)工具应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酸蚀性物质的场所。
e)锂电池的运输要遵循相关国内及国际上的规定。
f)使用单位应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二、 应按本标准和工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操作者注意事项。
使用
一、一般规定
包括:
a)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b)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c)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 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d)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e)如果进行加工的附件在操作时可能触及暗线或工具自身导线,则要通过绝缘握持面握持电动工具。
f)使用前,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须佩戴防护用品。根据适用情况,使用面罩、安全护目镜或安全眼镜,适用时,戴上防尘面具、听力保护器、手套和能阻挡小磨料或者工具碎片的工作围裙。
二、工具应用场合划分
工具应用场合划分为:
a) 一般作业场所,可使用Ⅱ类工具。
b)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c)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 流不大于 30 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三、使用条件
包括:
a) 在一般场所使用I类工具,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 施,其中剩余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要求见 GB 3883.1-2014 的规定。
b)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 电源耦合器等应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c)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d) 当使用带水源的电动工具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的要 求见 GB 3883.1-2014的规定,且应安装在不易拆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