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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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环家 2021-11-29 18:29  劳动者权利义务 职业卫生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安全常识 职业病 用人单位义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我国政府认可并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职业病主要有十大类,115种职业病。

一、什么是职业病


发生职业病的条件:

1、有害因素的性质 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和职业病发生密切相关。

2、作用于人体的量 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途径,量影响着职业病的发生。

3、人体的健康状况 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

职业病


二、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

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

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的预防措施。


补充:很多职业病伤害性是不可逆的,如尘肺,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是不可逆的,晚期矽肺患者很痛苦,生命质量很差。从第5条可以知道大多职业病无特效的治疗,只能预防,而我们只能提醒和告诫大家要在预防上下功夫。


三、什么叫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研究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研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一门预防医学科学。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1) 享受健康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 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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