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5·9”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5人被问责,3名负责人被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9日13时45分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的北京隆昊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昊公司)库房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0余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309.07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5月9日上午,施工承包人陈鹏新购买一台永恒牌315电焊机,并安排李付强、黄豹、刘钰岗、高维普在冷库上方夹层内作业;13时42分许,工人苑士成运送挤塑板进入冷库后发现东侧冷库地面起火;13时44分,在室外工作的3名工人携带灭火器进入冷库,未控制火情。周边监控视频显示,13时44分09秒至13时45分20秒,大量烟雾从中、西冷库门喷出,约5分钟左右,火势自东向西蔓延至整体建筑。期间,先后有6人跑出冷库。
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调查组依法调取了有关资质文件、事故相关书证及物证;消防救援机构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开展了试验和检验鉴定,并对事故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查明了火灾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综合现场勘验、视频分析、调查询问等情况,公安机关综合排除了人为故意纵火引起火灾的嫌疑。
1.现场勘验情况。因搜救被困人员时使用大型机械拆除库房,导致现场部分证据灭失。经现场勘验,在事发冷库东库西南侧地面处发现一台被烧的电焊机、大量焊条以及带有火烧熔痕的电线,火势呈现由东向西蔓延,且东库顶部燃烧程度重于其他部位。消防救援机构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东库中南部地面。
2.询问了解情况。经了解,事发冷库改造项目未制定施工方案,均由陈鹏安排人员实施作业。在库房夹层和冷库地面等位置,曾进行焊接作业,并在事发库房内存放有液化石油气气瓶和氧气瓶。现场所用电线和照明碘钨灯均由陈鹏临时拉设,并在库房夹层处设有电闸箱。
3.鉴定试验情况。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冷库改建所用挤塑板和聚氨酯保温库板,均未达到B2(E)级的要求,属于易燃材料。通过模拟试验,电焊掉落焊渣能快速引燃挤塑板和聚氨酯保温库板夹芯。同时,现场电线短路和碘钨灯长时间炙烤也具备引燃挤塑板的可能性。
消防救援机构认定本起火灾事故的起火部位位于隆昊公司西院东侧冷库中南部地面处;结合现场实验和检验鉴定情况,认定起火原因系施工作业引燃保温材料所致。
(二)间接原因
1.违规作业。施工承包人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优冷公司将其承包的冷库建设工程转包给不具备冷库工程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进行施工;博裕捷公司承租隆昊公司库房后,将冷库工程交由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违法建设冷库。
2.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有关涉事企业承租国有工业划拨土地后,在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和房屋建筑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违 法建设、违规出租6000余平方米建筑;有关政府部门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对涉事企业违法建设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对起火建筑存在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未及时查处。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关政府部门督促指导下属单位、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涉事企业出租房屋和承租户转租情况底数不清,未发现事发库房改造冷库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属地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隆昊公司、通州水产养殖场 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既有厂房、 库房实施“一库一策”精细化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护和巡查检查,配备必 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障库房、车间、办公楼等场所消防 安全;要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 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做好违 法建设拆除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 各单位要对仓储库房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 违法经营、违规搭建、违章动火动焊等问题;要指导企事业单位 自查自改身边隐患,对于无法自行整改的,组织专兼职力量开展 排查检查,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并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跟 踪复查销账隐患,防止问题反弹、隐患回潮。对一时难以整改的 隐患,要落实针对性管理和看护措施,挂牌督办,推动整改。
(三)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出租行为。通州区政府要大 力发展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的产业业态,积极推进疏解整治 促提升工作;要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加大对无批建手续房屋的核查 和处置力度,依法依规进行认定、查处,采取约谈自行拆除、“吹 哨报到”联合执法等方式,分阶段、分批次完成无证房屋拆除工 作。全市各区和各单位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出租厂房、库房 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和区域协作配合机制,防止 不具备手续和安全条件的厂房、库房反复违规出租、转租。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