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5日!一女子用涂改液变造核酸报告企图上火车,被处罚!

一女子因有急事,竟私自修改核酸报告日期企图蒙混过关,被相关人员发现后,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近日,一女子在天津火车站手持涂改过的核酸检测证明,试图蒙混进站,乘坐京津城际列车,被工作人员当场拦下。
当日,天津站客运人员在进站口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时,一女子晃了一下手中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就想进站。被阻拦后,她又重新排队试图蒙混过关。 工作人员再次查验时,发现其核酸检测报告单上的报告日期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经工作人员再三询问,女子先是否认,后来才承认,她用涂改液将12月11日的报告单日期涂改成了12月24日。 被带到派出所后,女子表示,她明知乘车需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由于有急事,来不及做核酸,便抱有侥幸心理修改了日期。目前,女子已被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 公民在传染病防控中应负有哪些义务?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安全提醒: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乘车出行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铁路和防疫人员工作,不做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