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综合部安全职责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相关部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上报。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超负荷动行,应考虑到物料、水、电、气的平衡。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7、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8、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9、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10、负责劳动纪律检查与考核,发现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11、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13、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组织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15、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工艺技术培训考核。
1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7、积极参用先进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
18、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9、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方案中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20、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21、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22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23、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4、负责企业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气瓶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25、制定和修订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6、负责组织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2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月统计上报。
28、负责工业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下水道的管理,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9、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0、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1、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3、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34、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二)各车间(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修订完善车间工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纪律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纠正和查处现场违章,检查考核班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3、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在电气设备管理方面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积极配合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向综合部门提出安全健康管理合理化建议。
5、车间在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6、参与事故抢救,配合综合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7、做好本部门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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