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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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环家 2022-01-12 11:00  环境治理体系 绿色低碳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形势分析
1月7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1)抓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改革方案等编制工作。

(2)全面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3)全力抓好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制作。

(4)持续推进重大国家战略生态环保工作。

(5)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

(6)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


2、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

(1)全国1.45亿吨钢铁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2)北方地区完成散煤治理约420万户

(3)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4)开展夏季臭氧治理攻坚。

(5)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

(1)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体系。

(2)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

(3)完成黄河干流部分河段排污口排查

(4)积极推动全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5)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6)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

(7)推进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和海洋垃圾污染防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完成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3)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4)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5)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3、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服务“六稳”“六保”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取消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填报。

(2)依托“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和能源保供项目落地实施。

(3)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国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1万多家,开展非现场检查

7.1万余次。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梳理建立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的环评管理台账,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


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1)配合出台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结束。

(3)首次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专项行动。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全国省市两级“三线一单”成果均完成政府审议和发布工作。


4、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监管,组织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试点。

(2)强化“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

(3)持续推动改革完善信访投诉机制。

(4)生态环境部共调度指导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47起,督办并处置27起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5)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运行核电机组、在役民用研究堆始终保持良好安全记录。


5、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持续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

(1)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


继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推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

(2)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修订。


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1)推动建立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远程监管体系。

(2)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正式列入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序列并实现统一着装。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1)组织开展细颗粒物(PM2)和臭氧协同监测。


着力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1)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

(2)组织开展第一批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试点。

(3)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不断拓展升级。

(4)深入推进定点帮扶与对口支援工作,周密部署生态环境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工作。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1)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召开国合会2021年年会。


当前形势分析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成功做法和经验


(1)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必须保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基 调,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3)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

(4)必须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必须守牢底线不动摇,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工作,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

(1)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

(2)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

(3)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6)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8)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9)助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在工作推进中,要做到四个“更加坚持”


(1)更加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

(2)更加坚持依法监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

(3)更加坚持指导帮扶,对地方既要有督促指导又要有支持帮扶,对企业等市场主体既要严格监管又要加强指导帮助。

(4)更加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1、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多措并举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1)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2)动态更新“三本台账”。

(3)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4)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5)研究制定“两高”行业环评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将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作为督察重点。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1)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

(2)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3)深化低碳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城市试点工作。

(4)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主渠道多边进程。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协同控制PM和臭氧污染。

(2)继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3)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4)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5)全力支持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组织实施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推动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开展考核试点。

(3)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以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4)开展长江口一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

(5)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海洋垃圾防治、海洋工程和倾废监管。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2)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3)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

(4)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5)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区建设。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1)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研究制定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方案。

(3)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3、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1)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

(2)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3)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2021-2030年)》,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2011-2030年)》。

(4)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新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遴选工作。

(5)稳步推进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


4、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


(1)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2)开展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制作。


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聚焦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持续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

(3)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1)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2)紧盯高风险领域,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3)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5、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1)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标准体系,推动补齐监管力量短板。

(2)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3)持续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

(4)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推进核电放射性废物处置。

(5)加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6、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不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2)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3)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

(4)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补偿。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

(2)健全生态环境标准和基准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1)开展长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推进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组织开展国控站点监督检查。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

(1)推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攻关研究。

(2)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1)持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2)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

(1)建设好“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

(2)建设性参与重要国际环境进程和公约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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