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葵花食品”调味品抽检不合格,企业回应:立即整改,未来杜绝食安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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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环家 2022-01-18 14:00  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作为基础调味品,酱油的使用率很高,可谓烹饪必备。厨房不可一日无酱油,酱油为我们的饮食生活增添了不少的滋味和色彩。可就是这样几乎属于必需品的酱油,在日常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却也经常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两批次酱油、醋不合格被通报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4期)。通告显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俊梅生鲜长安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葵花食品”)生产的两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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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中,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葵花牌+文字+图形商标),全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0.52 g/100mL;标准值:≥0.70g/100mL)。

另外,葵花陈醋(生产日期:2021年10月3日)(葵花牌+文字+图形商标),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2.16g/100mL;标准值为≥4.5g/100mL)。


企业回应

关于不合格产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全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全氮含量越高,说明酱油发酵时间越长,风味物质越丰富,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三级)的全氮含量应大于等于0.70g/100mg。全氮不达标可能是生产者酿造发酵时间不足导致。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造成总酸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也可能是产品质量与标签标注质量不匹配所致。


为此,《中国食品安全网》致电了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在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公司现已全面停产。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对此次食品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得知食品安全问题后第一时间组织了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梳理生产流程,搜集相关产品资料,现正对产品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并已经召回了不合格批次的产品。

老字号品牌屡次被检出质量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调味品、咸菜、酱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产品包含了家庭厨师系列、干调系列、火锅调料系列、礼盒系列等近百种单品。该公司曾获黑龙江省调味品行业优秀品牌、佳木斯市知名商标、龙江老字号、2006年黑龙江省调味品放心品牌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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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葵花食品所产的葵花酱油已多次被检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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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情况通告(2021年第61期)显示,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全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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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显示,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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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7月2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除多批次被曝出质量不达标,该公司还多次因生产不合格的调味品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葵花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处罚原因均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味品(葵花酱油及米醋),处罚金额总计6万元。


2020年7月,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在2020年3月12日生产的“葵花酱油350g/袋”及在2020年4月13日生产的“葵花酿造米醋400g/袋”,产品标准代号、转基因食品、营养标签项目不合格被处罚款5000元。


为此,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屡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公司没能把控好产品质量,给消费者的信任抹了黑。未来将对产品的质量把控更加严格,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落实生产设施和产品工艺整改,尽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加强监督,鼓励创新,食品安全是根本

如今酱油正在向高端化方向发展,一些功能化、健康化的酱油产品逐渐出现在了餐桌之上,比如有机酱油、零添加酱油、减盐酱油等。随着酱油行业不断向高端化发展,行业规模也出现了逐渐增长的态势。可不管酱油产品再怎么追求升级,靠功能、健康等吸引消费者时,都应该要保证其基础的产品品质。在酱油产品不断升级的路上,食品安全是不能放弃的基础要求,也是其最重要品质指标。


2021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相关配制产品不再属于酱油、食醋,归属于复合调味品管理。


《意见稿》提到,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食醋和酱油的分类,规范了调味品企业对酱油、食醋的生产行为,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认识和选择酱油、食醋。


延伸阅读

现在的酱油品牌、种类繁多,让人看的是眼花缭乱,也不知道怎么挑选,一味地认为贵了就是好酱油,其实好的酱油是有具体指标的,并不是贵了就一定好。
只需要认准酱油瓶子标签上的“氨基酸态氮”这5个字,根据含量的大小,就可以判断出来是不是一瓶好的酱油,这是选购酱油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也几乎是唯一的指标。这个指标是判断氨基酸含量的多寡,含量越充足,味道越鲜。
◇  特级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需要≥0.8克/100毫升

◇  一级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需要≥0.7克/100毫升

◇  二级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需要≥0.55克/100毫升

◇  三级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需要≥0.4克/100毫升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 安环家 2022-01-18 14:00  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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