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通用要求常见问题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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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建柱 2022-09-08 12:00  受限空间作业 动火作业 特殊作业
企业应对整个检修活动进行总体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同一项检修活动涉及多种特殊作业的,各安全作业票中,把该作业所涉及的主要风险辨识结果列出来即可。


Q

有限空间内进行动火,涉及到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风险有火灾、其它爆炸、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其它伤害等。请问是需要在每张作业票上都把所有的风险写上去吗?还是可以分开写呢?比如高处作业票上只写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作业票只写中毒、窒息,剩余的风险写在动火作业票上?

A

企业应对整个检修活动进行总体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同一项检修活动涉及多种特殊作业的,各安全作业票中,把该作业所涉及的主要风险辨识结果列出来即可。


Q

如果企业未按法定的节假日放假,或者放假天数少于法定节假日天数,按照GB 30871-2022,企业应该按实际放假天数进行升级管理,还是按法定的节假日天数升级管理?

A

节假日时间按企业实际的放假时间来核算,企业应在有关文件(或通知等)中明确本单位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企业在全国的法定节假日但本单位未放假的时间内,不需进行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Q

新版的GB30871-2022 中的动火安全作业票“安全管理部门意见”栏,能否授权给生产部门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兼职安全员审核签字?

A

GB 30871-2022附录中各安全作业票的内容是供企业参考的,不是必须强制执行。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明确特殊作业票的审核审批单位/人,但应采取有关措施确保特殊作业票的审核审批单位/人具备相应的能力、权限。特殊作业票的审核审批人与是否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是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直接关系。






Q

我们公司正在作信息化系统,目前正在构建作业票证的线上审批程序,目前遇到一点困惑,首先我们单位的信息化系统手机端主要针对的是我们自己的工作人员,由于涉及到保密和权限的问题暂时没有考虑给施工单位人员配备独立账号,并且公司这边有要求施工单位人员除主要负责人的现场负责人是不能携带收手机的,所以基于目前的系统搭建情况来看涉及到承包商作业的作业票上的作业人这一栏都是我们属地单位在办票时从系统内选择已经导入的承包商人员信息,所以这样最终出来的作业票就是我们公司的人员名称都是通过手机端手签的形式出现在作业票上,而承包商都是以打印的格式出现在票面。请问一下这样符合要求吗?由于大部份的岗位人员都是禁止携带手机的,甚至部分监护人也没办法手签。

A

GB 30871-2022中没有对作业有关人员必须在安全作业票中亲笔签字做出明确要求。但为保证作业有关人员能充分掌握作业有关情况,作业有关人员应该在安全作业票中相关位置进行签字。建议承包商配备办理电子作业票的移动端设备,或由承包商在业主单位有关人员的移动端设备上进行签字。企业同时应为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爆手机等信息化系统手续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可进行有关设置,仅供工作使用。


Q

新版GB30871中作业票上的作业申请时间,应该如何理解?如果作业计划是上周制定的,且在电子系统内生产了模板,作业申请时间是否也写上周的时间呢? 

A

GB 30871-2022附录特殊作业票中的“作业申请时间”是指计划作业并开始申办安全作业票的时间,可以按实际的申请办理时间来填写,没有特别的期限等要求。


Q

GB 30871-2022,样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动火时间自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始至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止,应该填写计划动火作业时间,还是填写实际动火作业的开始时间和动火作业的结束时间?

A

GB 30871-2022附录A各安全作业票中的“作业实施时间”应填写实际作业开始时间和实际作业结束时间。如企业将“作业实施时间”视为作业计划时间,则应在有关管理制度中、在安全作业票中明确实际作业开始时间和实际作业结束时间。


Q

GB30871规定了监护人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请问是企业内部培训取证还是必须取得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我们这边政府要求所有监护人必须取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是强制要求吗?

A

GB 30871-2022未对特殊作业监护人培训实施单位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培训,也可以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进行培训。标准也没有要求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应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Q

新版30871热点问题解读中“作业实施时间”中结束时间为“作业实际结束时间”。是不是说,作业审批过程中,作业实施时间的结束时间可以不写,因为一个作业,无法精准的确定什么时候结束,有可能出现要比计划时间早的情况。另外,完工验收时间怎么写?是晚于填写作业证上的结束时间,还是早于结束时间? 

A

GB 30871-2022附录A各安全作业票中的“作业实施时间”是指实际的作业开始时间和实际的作业结束时间,不是指计划作业时间,所以作业结束时间应在实际作业结束时填写。作业完工验收时间肯定不能早于作业结束时间,只有作业结束了,才能进行验收。作业完工验收时间可以与作业结束时间相同,或迟于作业结束时间几分钟。



Q

1.危险作业监护人由业主方委派,必要时施工方再派。对此不理解。

2.危险作业票不应有承包商牵头办理。建设方外包项目多,危险作业每天很多,办票有一定难度。

3.关于临时用电的定义与GB/T50484-2019有出入,请问临时用插座接一个电焊机也属于临时用电吗?都需要办作业手续吗?

A

1.GB 30871-2022中没有明确要求监护人必须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担任。考虑到承包商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责任心等方面,为了更好的管控作业风险,建议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担任监护人。同时也建议复杂的作业由作业单位增加监护人。2.GB 30871-2022第4.6条要求:“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这就是要求特殊作业票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某个单位来负责组织办理。承包商对特殊作业审批流程、作业过程、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均没有作业所在单位人员熟悉,不能承担办理作业票的工作。3.GB 30871-2022与GB/T50484-2019适用范围不同,两个规范的定义不能等同对比。GB 30871为强制性国标,GB/T50484为推荐性国标。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使用防爆插座、插头同样属于临时用电,因为临时用电不仅仅是指接电、拆电,还包括用电人使用电气设备作业的全过程。

Q

特殊作业实行电子票证后,票证在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所持终端中,如何保证作业实施人员持票?

A

特殊作业实施电子作业票的,不需要作业人员再持有作业票。在现在监护人的终端机中能随时查询到特殊作业票即可。




Q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Q3022-2008)、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0-2013)、《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生产区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化工标准》(HG30011-2013)、《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化工标准》(HG 23014-1999)这些标准作废了吗?单位编制度是否只参照新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即可?

A

HG30010系列特殊作业标准已经废止,AQ3022等系列特殊作业标准目前依然有效,应急管理部正在办理该系列标准作废的工作。企业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可主要依据GB30871-2022修改即可。


Q

关于特殊作业授权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流程?如遇特殊情况,审批人不在,是否可以授权其他人审批,是否应有授权流程,授权是否有有效期限要求?

A

GB 30871-2022中未对特殊作业审批授权做出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特殊作业审批人不在厂区时,可以授权给具有特殊作业票审批能力的其他人进行审批,但应保留授权记录(书面记录、QQ或微信及短信记录等),并要做到一作业一授权。相关要求应在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

Q

新版安全作业票为三联单,实施时间为实际施工时间,尤其完工时间,作业票如何分别保存存放?

A

如果安全作业票在签发后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持有,则在作业结束后,在某一联(如监护人持有联)上填写作业结束时间及完工验收意见,并作为存档联存档备查,其他两联不必再填写完工验收意见。这些要求应在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


Q

请问GB30871-2022特级动火作业和四级高处作业,审批人所说主管厂长,这个主管厂长是谁。我们有分管生产技术、分管安全、分管设备副总应该由谁审批?

A

GB 30871-2022附录B中的“主管厂长”“主管领导”,就是指企业中分管或主管某专业的副总经理或副厂长。如果企业有多个分管或主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应由哪个副总经理(副厂长)来批准什么类别的安全作业票,则应依据企业内部各副总经理(副厂长)的行政分工来确定。

Q

高处作业票中“所在单位意见”,是指登高作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如机修班组等),还是高处作业实施地点所在的属地单位(如XXX车间等)?

A

安全作业票中“所在单位意见”是指作业点所在的属地单位,一般为某生产车间。

Q

动火、高处作业票中的完工验收是有谁来验收确认呢?

A

特殊作业结束后,建议实施“双验收”,即由作业点所在车间的人员及作业人员共同验收。




Q

1.GB 30871适用范围仅规定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各类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未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新、改、扩、技改类项目特殊作业不适用此规范,即使距离厂区其他火灾爆炸生产装置距离>30m,是依据哪个文件呢?

2.GB30871内的附录都为推荐性标准,那关于票据一式几联,是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A

1.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的电厂相关作业应执行GB 30871,有特殊规定的,应执行特殊规定。

2.GB 30871-2022的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供企业参考,非强制性要求,企业可以参考附录的内容而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有关要求。

Q

GB30817-2022动火作业定义中新增了使用喷砂机的作业,请问这里的喷砂机是指干式喷砂机还是湿式喷砂机? 

A

GB 30871-2022中动火作业涉及的喷砂机不包括湿式喷砂机。

Q

请问特殊作业监护人可以是承包商人员吗?还是必须要企业内部员工?

A

GB 30871-2022未明确特殊作业监护人必须由哪一方来担任。但建议特殊作业监护人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作业点所属单位人员)担任,不建议由承包商来单独担任监护人。因为从对作业现场潜在的各类风险及管控措施的掌握情况、责任心等方面来考虑,企业内部人员比承包商人员担任监护人更加合理。

Q

请问特殊作业分析,这一栏的填写与分析,必须归企业的实验室人员分析填写还是企业各车间只要有条件的都可以填写?

A

GB30871-2022中未对特殊作业气体分析人员作出明确要求,可以是分析化验室的专业分析化验人员,也可以是企业生产车间的监护人、安全员等人员。部分企业的作法:特殊作业首次气体取样分析由分析化验人员实施,作业期间的连续监测由监护人或安全员等人来实施。无论由什么人员来实施特殊作业气体分析,均应经过有关培训,掌握气体分析的要求及分析仪器的使用方法。

Q

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的专业部门分别是哪个部门?

A

GB30871-2022附录B中的“专业部门”是指企业内部对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等作业的专业对口管理部门,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管理职责划分,企业应依据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哪个部门。

作者: 冯建柱 2022-09-08 12:00  受限空间作业 动火作业 特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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