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矿业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致1死,被要求停产整顿

2021年8月18日12时00分,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七份子村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干选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8月23日发布通知:要求包头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干选厂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干选厂停产整顿结束后,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案例一:
8月7日15时34分,天津市津南区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西侧综合楼项目二期体育馆工地,发生一起4人高坠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案例二:
7月23日17时左右,深圳市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工地内铁皮房房顶拆除铁皮时不慎踩破采光瓦坠落至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高处坠落是20类事故类型之一,很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人的不安全(违规)行为开始引发。因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首要前提。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且交叉作业多,是一项复杂的危险工作。
高处作业常见隐患
1、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2、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3、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4、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5、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6、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7、 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8、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9、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10、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防高空坠落“法宝”保平安
1、升降平台
升降平台可移动性强,转移场地方便。平台载重量大,可供两人或多人同时作业并可搭载一定的设备,安全性较好。
2、施工遮阳帽
高空作业时,为了防止太阳暴晒,可在安全帽上配戴施工遮阳帽。
3、高空作业绳
工作绳、柔型导轨、工作短绳必须同时配套使用,不允许有接头,不应使用丙纶纤维材质,且工作绳与柔型导轨不许使用同一挂点装置。
4、脚手架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必须严把脚手架十道关:(1)材质关(2)尺寸关(3)铺板关(4)栏护关(5)连结关(6)承重关(7)上下关(8)雷电关(9)挑梁关(10)检验关
5、安全带
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全身式坠落悬挂安全带。
6、安全帽
高空作业时,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调整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的间距(4~5厘米),调整好帽箍,系紧下颏带,戴好安全帽。
7、安全梯
梯子上的支点要坚固,下支点要安装防滑梯脚。使用梯子前要检查是否有破损处。
8、防护栏
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应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米,其余部位不应低于1.1米。
9、防滑胶鞋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衣着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等,应穿戴合格的防滑胶鞋。
安全提示:高处坠落是工地第一杀手,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我们需要做好各种万无一失的工作,保护好自己的安全,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