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市县联合执法,嫌疑人因伪造特种作业证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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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环家 2021-09-08 18:00  特种作业操作证 省级示范式执法检查 特种作业
8月份,山东省应急厅组织开展省级执法检查暨示范式执法活动,采取“省厅带两市查一市、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的异地执法方式,集中检查济南、青岛、聊城等13个市的32家企业,示范带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8月份,山东省应急厅组织开展省级执法检查暨示范式执法活动,采取“省厅带两市查一市、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的异地执法方式,集中检查济南、青岛、聊城等13个市的32家企业,示范带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示范执法活动开展期间,省、聊城市和临清市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查办并移送一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行刑衔接案件,涉案企业被行政处罚,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情简介

8月5日,省应急厅带领淄博市、菏泽市应急局执法人员,会同聊城市及临清市应急局,共同对某铜铝业有限公司进行省级示范式执法检查。检查当日,2名电焊作业人员段某海、邱某瑞和2名高处作业人员段某古、段某亮正在现场作业,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询问,4名作业人员系某铜铝业有限公司除盐水制备系统工程外包施工单位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当场未能提供出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某铜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单位资质以及人员证件等相关资料。经查,段某海、邱某瑞、段某古、段某亮4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系伪造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证,执法人员连夜开展调查询问,查实系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刘某飞为应付执法检查,通过微信方式联系段某海,索取4人一寸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找复印部通过Photoshop技术伪造了4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8月11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同时启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联席会议机制,向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刘某飞违法情况。8月13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刘某飞违法犯罪行为移送至临清市公安局。8月26日,临清市公安局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刘某飞开展立案侦查。9月3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询问

危害后果

刘某飞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虽然不是原件,但其凭借该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达到了承接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和应对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的目的。

因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的特殊性,即只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定人员,才可以持有该证件并进行相关特殊作业活动,所以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仍然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以及证件的公共信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达到了个人的犯罪目的,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的法益侵害性和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效果同等。

执法总结会反馈检查情况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鲁应急发〔2019〕43号)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情节、造成的事故及其他后果等,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第五条: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及其他关联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下列类型:(十七)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


重要提醒

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获取。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都有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一定要依法取证,破除侥幸心理,不越违法“红线”,时刻牢记花钱就能买到的证、没有经过培训考试的证,都是假证!!!

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查验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真伪。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真伪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一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搜索“应急管理部”官网→点击“查询服务”→点击“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全国统一的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cx.mem.gov.cn/)。二是通过微信扫码查询。微信关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点击“证书查询”→点击“扫码查询”→点击“证件扫码查询”→扫描证书上面的二维码即可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真伪。

严格执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山东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对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打造高质量安全发展的营商执法环境。

文章内容来源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安环家 2021-09-08 18:00  特种作业操作证 省级示范式执法检查 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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