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未投保安责险!浙江两地立案查处违法企业

浙江两地立案查处违法企业,发现安全管制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未投保安责险等问题。
9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洲街道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检查现场和相关资料,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考核内容为人事日常管理制度,未见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经对主要责任人王某进行询问,发现其对作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并不清晰。
因违反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和四十一条有关规定,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科技有限公司及王某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立案调查。
9月1日,温州市苍南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对高危行业矿山采掘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浙江某某矿建有限公司和温州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温州市苍南县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9月2日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对两家公司各处以1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现正在履行有关程序。这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温州市首例未按规定投保安责险的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