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深化工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持续加大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工矿企业专项治理工作,1-8月全市共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金属机加工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9231家次,其中执法检查金属冶炼企业1651家次、粉尘涉爆企业1469家次、有限空间作业企业4822家次、液氨制冷企业102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415次,罚款总额6986.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92家。
为进一步深化工矿行业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苏州市近日印发了《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工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通过依法关闭退出一批、严格治理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规范达标一批,对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钢铁、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重点有限空间等7个工矿重点领域1089家企业实施最严格的“一企一策”治理整顿,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到2022年底之前,全市计划推动关闭退出矿井1个、重点领域企业66家,通过取消相关高危工艺工段,来压降重点行业风险总量。对保留的工矿重点企业,开展严格治理,彻底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升级改造,主要是提高工艺设备安全水平,例如鼓励有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运用“单机小型化除尘替代大型化集中除尘”,降低安全风险;推广熔炼炉非人工直接加料方式,进一步减少重点岗位作业人员数量等。规范达标则是二级标准化创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包保管控、管理团队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方面治理达标。
根据《方案》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到明年年底结束,与“三年大灶”同步进行,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今年8月)
各地对辖区内重点领域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明确“一企一策”治理方向。
二、全面治理(今年9月至明年9月)
通过现场推进会、重点督导、标杆企业经验推广、严格执法等措施,解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全面考核(明年10月至12月)
将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应成立工矿重点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组,细化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定期与相关部门和板块分析治理过程的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治理措施,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
1、要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以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严的责任担当,以更实的举措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 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震慑
1、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利剑高悬",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2、对涉嫌犯罪的,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惩治震慑作用。
四、严格督促落实,加强信息报送
1、 要定期调度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紧盯不放已查处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验收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和闭环管理。
2、 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
五、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治理
1、风险隐患多、管理不到位的企业普遍存在工艺落后、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不适应地方发展等问题。
2、针对这些企业,应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综合安全、环保、质量、节能、土地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