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有标准了!官方刚刚发布《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试行)》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未城市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建设提供了依据。通知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委办函〔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乾,010-6446796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指南部分内容:
技术保障措施
(一)技术标准
充分考虑城市特点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完善监测预警数据标准规范,规范各部门系统数据报送格式、数据交换共享要求,形成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统一标准。深化与高校等科研机构在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方面的研究合作,提升风险监测精准性、监测报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减少误报率。建立科学模型,提升各行业领域的风险研判能力和耦合风险防控能力。
(二)安全要求
按照网络安全分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及保密工作要求,在应用系统建设、使用、维护,以及系统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备份过程中,强化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保障关键信息技术设施、通行网络、终端设备的运行安全。开展容灾备份工作,业务应用关键数据异地备份。加强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重大网络安全风险能够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公安机关。选址和建设考虑地震、水灾影响,按规定设置消防和防雷设施,配备UPS系统,保障断电下监测预警系统能继续工作8小时以上。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应用系统整体框架
系统总体设计基于“感、传、知、用”的总体框架,分为“五层两翼”。“五层”依次为风险监测感知层、网络传输层、数据服务层、应用系统层和前端展示层;“两翼”是指系统建设应遵循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应用系统整体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