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扫描到手机查看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
1、国家综合法律
《宪法》、《刑法》、《民法》、《企业法》、《经济合同法》、《标准法》等。
2、安全综合专业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等。
3、安全技术标准
有关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压力容器安全、防火防爆、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
4、行业、地方法规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管规定;行业标准;省(市)劳动保护条例等。
5、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安全生产责任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落实: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齐抓共管:生产单位总经理、 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 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部门管两头, 业务部门管中间: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抓两头,促中间,负责前头公司安全制度的建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要求,后头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绩效考核等,而业务部门负责领域内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相关部门 ( 车间 ) 负责人是本部门 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