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被追责,北京丰台区“4·16”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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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环家 2021-11-24 14:50  电池热失控起火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
4月16日11时50分许,位于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的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威斯油气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难、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60.81万元。

11月22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丰台区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4月16日11时50分许,位于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的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威斯油气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难、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60.81万元。

储能电站起火爆炸


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丰台区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链接:丰台区“4·1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


报告认为,南楼起火直接原因系西电池间内的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热失控起火。北楼爆炸直接原因为南楼电池间内的单体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及电池模组热失控扩散起火,事故产生的易燃易爆组分通过电缆沟进入北楼储能室并扩散,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间接原因:

1.有关涉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备案先建设问题;在事发区域多次发生电池组漏液、发热冒烟等问题但未完全排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运行;事发南北楼之间室外地下电缆沟两端未进行有效分隔、封堵,未按照场所实际风险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有关单位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对新能源项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研究不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事发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失察失管。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认定,丰台区“4·16”较大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

根据事故追责处理建议,负责项目投资建设以及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的业主单位——福威斯油气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勤主管、运营与维护岗员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经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浓烟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集美家居公司应依法依规建设并使用租赁场地和建筑,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福威斯油气公司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京丰国威公司应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分布式能源管理,对于已安装的屋顶光伏,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


(二)完善电力储能设施、场所建设运行管理。市应急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城市管理、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指导,相关区政府依托专业机构对本区暂停运行的储能电站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评定暂停运行储能电站风险等级,提出工作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应急局配合,对所有在建项目和未投入建设储能电站项 目,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重新审查建设方案,经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本市电力储能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立完善储能电站电池及其能源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


(三)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丰台区政府对全区储能设施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并动态更新基础台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市消防救援总队加强电力储能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制定完善储能电站事故处置规范,加强处置演练,进 一步提升储能电站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水平。


(四)持续推进安全发展。城市管理、发展改革、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丰台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摆在重要位置,规范新型储能选址和布局,建立健全光伏发电应用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项目的质量 管理和安全监督;对已建、在建电力储能设施,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丰台区政府要统筹谋划大红门地区规划建设,有序推动区域性批发市场 全部疏解腾退,推动功能重塑、产业升级和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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