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合格就要被免职?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是动真格了!

扫描到手机查看
作者: 安环家 2021-12-10 10:20  安全水平 责任落实 第一责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意识
近日,山东、辽宁相继开展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以及补考不合格做了相关规定。

12月7日,辽宁省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对市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开展第一次抽查考试,补考不合格,将被免去领导职务。该市还将出台制度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固化下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考试。


考试现场

(考试现场)


此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考试对象主要为:


(1)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4)以及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其他需要参加考试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考试时长为两个小时,考试内容以《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常识为主。


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80分合格。为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全程录像并将录像保留3年。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明确,对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市应急管理局将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总部按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免去其现有领导职务。


对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不足且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将把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试成绩、考场表现等情况,通报给各生产经营单位总部。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即将出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考试制度,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固化下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考试。大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层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其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该局通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试压实其“第一责任人”责任,促其学安全、抓安全、保安全,从而带动企业上下增强安全意识、提升企业安全水平,这样的探索多多益善!


第一责任人


近期,山东省海阳市住建领域也开展了“硬核”考试


近期,山东省海阳市住建局组织全市住建领域企业进行了三场《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共有588人参加了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答形式,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旨在检验安全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的掌握程度。


据了解,对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将在10日内统一安排补考对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或拒不参加测试的,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取消所在企业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法条


法条链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来源:应急管理部

联系我们
  • 400-071-1996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2号59楼

扫码下载APP

扫码注册鑫安云
实现智慧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