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标准丨DB37/T1933-201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常规作业场所,自然通风或照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其中密闭半密闭设备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地上有限空间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2.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企业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有限空间危害、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b)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易发生电器设备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c)作业空间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d)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和蒸汽、烟、尘等或存在缺氧或富氧环境,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e)作业场所位于地下时,受地质条件影响,存在冒顶、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
f)作业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或机械施工时,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g)作业场所位于交通道路上时,存在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h)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准备、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安全许可,应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作业证》格式见附录A。
1.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害因素, 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应急预案制定指南见附录B。安全施工方案制定见附录C。
1.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见附录D。
1.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证》、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检测记录等文件经确认并存放在现场。
2.有限空间确认与标识
2.1企业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有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保持更新。
2.2对于需用钥匙、工具打开或有实物障碍的有限空间应在进入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除上述外的有限空间,应设置足够数量且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等内容。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
3.1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作业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3.2《作业证》应严格执行审批、发放、延期、取消、关闭等流程。
3.3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并经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方可关闭安全作业证。
4.进入准备
4.1隔离
4.1.1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4.1.2 当进入与输送工艺介质管道相连接的密闭容器内作业时,应加盲板或拆除部分管道,防止系统内气体或液体等有害物质进入有限空间,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清理、清洗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有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清空;
——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中和危害物;
——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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