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过一年半的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作者:安环家 2021-07-27 15:40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过一年半的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刘伟,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去年4月以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已经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请问一年多来进展成效如何?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本质安全,我们还面临哪些风险挑战?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正后对当前的行动有什么指导推进作用?谢谢。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三年行动是经过党中央批准的,去年是第一年,今年是第二年,我们的三年行动包含“两个专题”“九个专项”。应该说经过一年半的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近期,我们专门制作了《生命重于泰山》的电视专题片,中宣部、国务院安委会、应急部联合下发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学习观看。

二是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去年我们做实做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的“两个清单”,聚焦危化品、矿山、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去年一年,各地共排查隐患1462.8万处,其中整改了重大隐患1.02万处。重大隐患就是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隐患。去年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3万家,关闭取缔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1.37万家。

三是着力推动系统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抓住突出问题,对于重点地区“开小灶”。同志们都知道,去年一年在江苏“开小灶”,以点带面从责任体系、法规标准、基础设施、联动机制等方面强化治理措施,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的风险挑战。

第一,有的地区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没有统筹好,不能坚守安全的“红线”,仍然存在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的问题。比如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园区,前几天这个园区里的一家企业叫鼎睿石化有限公司违规动火,导致储存危化品的油罐发生火灾。通过案例排查,我们发现这个工业区内有涉油企业56家,储罐544个,这56家企业里超过半数的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在建企业还没有投产,但是在建设期间就开始储存原油,这是相对大面积的行为。表明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风险排查不认真、不扎实,监管执法流于形式,而且这么大面积的油罐区,没有按照法规规定,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导致油罐着火以后,不能很快扑灭油罐火灾,等从别的地方调来专业的队伍,已经错过了非常好的时机,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把油罐的火灭掉。这就是非常典型的重发展、轻安全的案例。

第二,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现在高危企业、工程桥梁、地下管网、农村建筑这些存量的风险凸显,新的风险又涌现。比如城市的大型综合体,现在煤改气、液化天然气的运量大幅度增加,还有很多新兴旅游项目,大家看到的玻璃栈道、网红吊桥,还有外卖骑手所带来的城市交通安全问题,这些增量的风险不断涌现。

第三,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导致事故多发。我们在三年行动中还发现,一些安全评价机构恶性竞争,存在出具失实报告和虚假报告的行为。

第四,企业安全基础还仍然薄弱,尤其是人员的安全素质、企业的工艺装备水平,包括技术支撑等方面,与本质安全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这些风险和问题,这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提供的“武器”是很精准的,而且加大了这个“武器”的火力,应该说形成了强大的威慑。

所以,我们将继续扭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用好三年行动这个载体和抓手,用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瞄准8类、32项攻坚任务,紧紧抓住冲击人民群众安全底线的问题,着力在今年破解难题。今年是攻坚之年,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谢谢。

作者:安环家 2021-07-2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