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度提高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就是要对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作者:安环家 2021-07-27 17:00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有关情况的记者问答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刘伟,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报新闻记者:这次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应急管理部将如何进一步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贯彻落实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谢谢。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谢谢你,你关注的问题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守住这条“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性的举措。这次《安全生产法》大幅度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就是要对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让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同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也会对营商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少数企业铤而走险,违法违规,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就必然严重损害其他正规守法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因此,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也是对合法守信市场主体的保护。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推动修改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强化普法,二是严格执法,三是精准执法。我们已经明确,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原则上要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四是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不等同于滥执法,必须规范执法。五是奖惩结合,我们今年推出了一项新的制度,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要求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向应急部直接报送执法案例。我们对这些案例进行评价,选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优秀案例进行记功和嘉奖。对一些执法不严格、走过场、程序不规范的案例,要适时进行通报和批评。在执法同时,我们还要热情服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指导服务,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就像刚才申展利司长所讲的,明查暗访的同时,我们既要发现问题,又带着专家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实现安全执法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达到服务企业、推动安全发展的目的。谢谢。

作者:安环家 2021-07-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