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买安责险就要有事故预防服务 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

作者:安环家研究员 2021-07-16 08:27
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9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安责险正式成为了法定保险。

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9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安责险正式成为了法定保险。

关于安责险,新安法提出:“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安法将安责险写入法律,更进一步强化了安责险的安全服务保障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坚定推行安责险的立法支持,安责险必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安责险问题凸显,企业抱怨“白扔钱”

作为全国第二个强制险,安责险的大力推行是一种“政府靠后站,市场向前行”的安全监管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但从安责险落地实施以来,推广过程中也存在着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投保率未达到预期目标,事故预防服务未能全部落地,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从市场各主体来看,作为承保体的保险机构,存在着事故预防服务缺位、缺少既懂保险又懂安全技术服务的复合型人才等问题;而对于参保企业来说,也存在着片面选择低价产品,不了解事故预防服务内容等共性问题。

由于对安责险了解不够,加上保险公司未主动提供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安责险的作用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是完全不懂,以至于很多企业会觉得安责险是“鸡肋”,还不如之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毕竟只要不出事故,抵押金还是自己的,而购买安责险之后,企业没有享受到该有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时,企业自然就会觉得是“白扔钱”。

但是依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必须为参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保险机构并未将关于事故预防服务的条款写入保险合同,而企业对于合同内容也是一无所知,甚至一些保险公司并不与企业签订保险合同,只有简单的一份保单和发票,事故预防服务更是无从谈起。

二、事故预防服务缺位,服务质量难保障

由于对安责险认知不够、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多数企业都抱着“随大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于保险机构未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或者服务不到位、不作为、不规范等问题,都并没有引起重视。

(1)企业是被动投保,主观意愿低

多数企业对安责险的误解,是认为安责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非强制投保行业,企业主动购买安责险的意愿很小,对于强制投保的企业,大多也是抱着“政府让购买,不得不买”的心理,在这样的“抵触”情绪下,谁又能真正的去了解安责险呢?

(2)保险市场无序、低价竞争激烈

强制投保的企业在选择保险机构的时候,也都是找“熟人”,图便宜,单一从价格考虑,哪家保费便宜就选哪家,对事故预防服务并不在意。这种“人情单”、“价格战”也就助推了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

(3)保险人不懂安全,服务质量难保障

不仅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即使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甚至是管理人员,对于安责险也是一知半解,一是安责险不属于保险产品中的“主流保险”,不易销售推广;二是对安全生产领域不了解,对事故预防服务不清楚,服务质量势必难以得到保障。

(4)“事故预防+保险”模式将改变新的市场逻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实施近4年,事故预防服务作为安责险的第一核心功能也越来越受重视和看重。安责险立法,就是将“事故预防+保险”的模式确立起来了,表面看安责险强制实施了,实质是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起“买保险,就必须要有事故预防服务;没有事故预防服务,就不投保”的新市场逻辑。

安责险制度建立的初衷不单是事后赔付,更重要的是发挥“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作用,保险在提供保障同时,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也应该随之快速提升,在加速推进安责险的过程中,加快制定各行业风险管理规范和评估标准也变得更为迫切。

2021年04月25日,T/HAS 108—202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智慧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进行公示,为企业投保安责险后应该享有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提供了明确标准。
   该标准从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效果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现标准化落地提供了强力支撑。预防服务缺位,服务质量难保障。

三、T/HAS 108—202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智慧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正文如下:

T/HAS 108—-202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智慧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的项目、形式、流程、保障、评估与改进 。

本文件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6687 保险术语

AQ9010— 2019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线上线下技术服务

通过"线上+ 线下”的模式为投保单位提供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其中,“线上”是指安全专家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服务,"线下"是指安全专家现场服务。

3.2智慧 EHS 平台

用于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信息管理平台,对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业务数据、费用台账、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和存储,并支持政府相关部门、投保单位、服务机构、委托单位(保险机构)等不同类型的用户按照授权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和查询。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是智慧 EHS平台的企业端,为投保单位提供安全管理信息化服务。功能包括企业安全台账管理、 教育培训、作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故管理、预警预测等。

3.4安全专家在线 APP

安全专家在线APP是智慧 EHS 平台的机构端,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提供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在线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测评系统、安全评价项目管理系统等线上工具系统。其中,安全评价项目管理系统是服务机构为安全专家开发的安全评价项目的过程管控系统工具,可保障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5“企业综合风险”值

是体现投保单位安全风险现状的量化指标,通过智慧 EHS 平台安全风险数学模型计算得出,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中显示,它随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及安全专家在线APP 的服务而发生安全风险变化。根据服务前后"企业综合风险"值的升降,可衡量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中的服务效果。

3.6特种作业

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服务项目和模式

4.1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如下∶

a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b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

c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d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e )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f )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

g)其他事故预防工作。

4.2服务模式

4.2.1智慧EHS平台线上服务

借助智慧 EHS 平台开展的服务,包括以下两种∶

a)安全专家使用安全专家在线 APP 为投保单位开展线上安全咨询服务;

b)安全专家为投保单位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服务,投保单位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自主安全管理。

4.2.2安全专家线下服务

4.2.2.1 安全专家线下为投保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

4.2.2.2 线下服务结果应通过安全专家在线APP上传至智慧 EHS 平台。

5.服务流程

5.1服务准备

5.1.1 确定项目负责人

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所需的人员、服务区域、服务专业、服务等级等信息确定项目负责人。

5.1.2 成立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在接受项目任务24h内确定安全专家,成立不少于3人的安全专家项目组,其中至少一人有安全技术服务行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或相关专业证书。

5.1.3服务前沟通

项目组作业前应与委托单位和投保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项目内容及投保单位情况。

5.1.4 制定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要求和投保单位情况,项目组成立后 48h 内制定服务方案并征求投保单位意见。

5.1.5召开沟通会

5.1.5.1服务方案经双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进驻投保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

5.1.5.2安全专家去投保单位召开沟通会。投保单位介绍本单位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安全专家介绍服务方案,沟通具体服务内容。

5.2 服务实施

5.2.1实施智慧EHS平台

实施智慧 EHS 平台,为安全专家开通安全专家在线 APP,为投保单位开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系统自动实时显示“企业综合风险”值。

5.2.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为投保单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提供以下服务:

a)为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投保单位,全面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投保单位通过该系统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动态运行;安全专家每年通过安全专家在线 APP对投保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在投保单位的风险运行数据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效果评估报告;

b)对未建设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投保单位,由在线安全专家提供远程指导,辅助投保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并为投保单位提供建设方法和改进意见。

5.2.3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安全专家使用安全专家在线 APP 的风险评估工具系统,现场对投保单位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 生产工艺、周边环境等各类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评估。

5.2.4事故隐患排查

安全专家到投保单位现场进行以下事故隐患排查∶

a)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在投保单位的日常运行情况、投保单位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和隐患自查的履职情况进行动态风险诊断;

b)针对投保单位周边环境变更、基础资料变更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c)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5.2.5教育培训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在投保单位的风险运行数据预警安全风险薄弱环节,结合投保单位的行业特点、生产规模、人员管理等综合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方式如下:

a)通过安全专家APP的在线直播培训功能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b)通过知识库功能和专家专题培训教案开展季度培训;

c)通过安全专家APP为投保单位特种岗位人员推送针对性的事故案例培训课程,开展特种作业分类培训。

5.2.6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协助投保单位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投保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5.2.7安全现状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投保单位实际安全状况,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专家中的安全评价师,使用安全专家在线 APP 中的安全评价项目管理工具系统对投保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现状评价。

5.2.8 技术推广服务

安全专家为投保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设备等安全生产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推广服务。

5.2.9安全咨询

安全专家应对投保单位提供 7×24 h线上服务,必要时提供解决方案。

5.2.10服务交付

安全专家为投保单位开展服务,一个投保周期内开展 4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1次应急救援演练,4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4次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1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后,安全专家将完成结果和资料通过安全专家在线APP上传智慧 EHS系统,完成任务交付。交付内容具体如下∶

a)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在线直播培训 4 次 /年,另外视投保单位实际需求,为投保单位推送特种作业岗位培训课程和季度培训课程;

b)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提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次/年,另外提供动态风险评估报告 1 次/月,安全评价至少1次/3年;

c)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4 次/年;

d)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供投保单位使用,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测评 1 次/ 年;

e)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指导投保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 1次/年。

f)安全生产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安全生产科技交流研究 1次/年,在线推广安全科技领域最新技术,包括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等;

g)其他事故预防工作∶全天候在线咨询服务,包括∶安全咨询服务、职业卫生咨询服务、检测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消防咨询服务等。

5.3 服务验收

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为验收合格∶

a)投保单位填写《事故预防服务项目验收单》(格式见附录 A ), 验收结果均为"是";

b)服务完成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显示的投保单位“企业综合风险”值呈逐步降低趋势。

5.4 投诉处理

5.4.1服务机构应提供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并告知投保单位投诉处理程序和投诉纠纷调处方式。

5.4.2 对投保单位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应在 5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意见反馈给投保单位;需要进一步核实与处理的,应在 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4.3 答复意见应包括∶投诉人的投诉请求、对基本事实的认定及依据、对投诉事项的处理措施等。

6 服务保障

6.1 机构和人员保障

6.1.1 服务机构应明确并落实事故预防线上线下技术服务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

6.1.2 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专家选择标准和监督管理机制。

6.1.3 服务机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应设立常态化运行的管理机构,宜配置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不少于 5人。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事故预防线上线下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每年至少接受 1次专业技能培训。

6.2 制度保障

服务机构应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质量控制、机构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投诉处理、评价考核等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安全专家通过平台信息化系统建立及时响应制度,及时服务于客户及投保单位。

6.3 档案管理

6.3.1服务机构应为每家投保单位在线建立电子档案,记录和保留事故预防服务相关文档资料,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

6.3.2 应归档的文档资料包括∶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每次开展服务的相关材料、聘请安全专家和委托服务机构的合同及服务记录、服务费用台账、投诉及处理记录、年度评估报告等。

6.3.3 应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并至少保留 5年,期间不应丢失、篡改、隐匿或销毁。

6.3.4 电子档案保留期满,未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继续保存。

6.3.5 经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和投保单位鉴定后,可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销毁前应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清册的封面应设置卷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销毁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

6.4 信息管理系统

6.4.1 服务机构应为安全专家提供"安全专家在线 APP" 中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测评"、"安全评价项目管理系统"等作业系统,对服务相关业务数据、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存储,并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保险机构、投保单位等不同类型的用户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和查询。

6.4.2 服务机构应为投保单位提供自主安全管理系统。

7.服务评估与持续改进

7.1 服务评估

服务机构每年应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一次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实施情况及效果、投保单位满意度、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提供事故预防线上线下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投保单位投诉及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7.2评估应用

7.2.1 服务机构应将年度评估结果纳入区域支持中心、区域运营中心和安全专家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选择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机构的重要依据。

7.2.2 服务机构应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上报年度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年度评估结果,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7.3 持续改进

服务机构应针对年度评估、投保单位回访和投诉、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持续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质量。




作者:安环家研究员 2021-07-16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