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34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作者:安环家 2021-07-24 14:13
湖北:追责问责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责任人

湖北省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湖北省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认为,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十堰市委市政府、张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

作者:安环家 2021-07-24 14:13